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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疫苗管理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7〕5号)《食品药品监管总局 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贯彻实施新修订<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的通知》(食药监药化监〔2016〕74号)《食品药品监管总局 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进一步加强疫苗流通监管促进疫苗供应工作的通知》(食药监药化监〔2017〕76号)等有关规定和要求,现将疫苗生产企业或进口代理商华兰生物疫苗股份有限公司委托储存配送备案情况予以通告。
附件:华兰生物疫苗股份有限公司委托储存配送备案情况表
广西壮族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2年5月12日
附件
华兰生物疫苗股份有限公司委托储存配送备案情况表
序号 | 1 | 2 |
委托疫苗生产企业/进口代理商 | 华兰生物疫苗股份有限公司 | 华兰生物疫苗股份有限公司 |
生产企业/进口代理商所在省份 | 河南省 | 河南省 |
被委托配送企业 | 国药控股广西物流有限公司 | 广西中生药业有限公司 |
被委托企业所在省份 | 广西壮族自治区 | 广西壮族自治区 |
被委托企业注册地址 | 南宁市国凯大道东18号仓储中心三楼 | 南宁市洪历路27号辰毅产业园3号楼1层102号 |
被委托企业仓库地址 | 南宁市国凯大道东18号 | 南宁市江南区洪历路27号辰逸产业园3号楼标准厂房一层102号 |
委托品种 | 四价流感病毒裂解疫苗(每支0.25ml。每1次人用剂量0.25ml,含各型流感病毒株血凝素应为7.5μg。国药准字S20220005) | 四价流感病毒裂解疫苗(每支0.25ml。每1次人用剂量0.25ml,含各型流感病毒株血凝素应为7.5μg。国药准字S20220005) |
委托情况 | 储存配送 | 储存配送 |
委托期限至 | 2023年12月31日 | 2023年12月3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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