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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 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进一步加强疫苗流通监管促进疫苗供应工作的通知》有关规定,现将重庆智飞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境外疫苗厂商代理机构)向浙江省药品监督管理局报告疫苗委托配送等信息公告如下:
| 生产企业名称 | 被委托企业名称 | 委托范围 | 委托配送合同有效期 | 委托配送区域 |
| 重庆智飞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 顺丰医药供应链有限公司(干线运输) 北京华欣物流有限公司(干线运输) 华东医药供应链管理(杭州)有限公司(区域仓储+区域配送) | 1.四价人乳头瘤病毒疫苗(酿酒酵母)(S20170037) | 至2022年12月31日 | 浙江省 |
| 2.四价人乳头瘤病毒疫苗(酿酒酵母)(S20170038) |
重庆市药品监督管理局(重庆市药品监督管理局2021年第7期疫苗生产企业委托储存、配送报告情况公告)已公示上述信息。
备注:企业应同时在企业网站公开上述信息。在疫苗销售配送中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确保销售的疫苗质量安全可靠。
浙江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2年5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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