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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省局按照国家药监局部署要求,结合全省实际,积极推进规范透明的化妆品监管制度建设,着力强化化妆品监管。
一、明晰职责权限,加强化妆品注册备案管理
根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化妆品注册备案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制定《安徽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国产普通化妆品备案管理工作程序(试行)》,加强国产普通化妆品备案管理工作,明确信息审核、已备案产品资料整理、资料核查和事中事后监管各环节承担部门及工作职责,规范工作流程。在制度执行过程中,各相关处室(单位)通力协作,加强配合,及时防控化妆品生产领域存在的监管风险。省药品审评查验中心负责资料核查,并将发现的问题经由省局中药和化妆品监管处及时通报各相关分局,由属地分局督促化妆品备案人按照规定,对备案资料进行补充完善;对备案资料补充完善且符合要求的,化妆品备案人可恢复生产和销售;对备案资料不符合要求、且存在安全性风险的,由省局许可注册处通过化妆品注册备案系统取消备案。
印发《安徽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普通化妆品备案年度报告工作有关事宜的通告》,贯彻落实普通化妆品年度报告制度,督促备案人落实主体责任,按照时限要求提交年度报告、补充填报相关资料等。
二、强化任务落实,积极构建多环节的监管协同机制
一是印发《化妆品安全高风险信息“直通车”检查制度》,强化化妆品高风险信息的排查运用。为准确识别评价、高效调查处理化妆品安全高风险信息,根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化妆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参照国家局制定的《化妆品安全高风险信息“直通车”检查制度》,制定我省《化妆品安全高风险信息“直通车”工作规程》,明确部门职责,识别评价来自注册备案、监督检查、监督抽检、不良反应监测、风险监测、投诉举报、舆情监测等环节发现的化妆品安全高风险信息,并开展及时处置。
二是出台《安徽省化妆品经营监管工作指导意见》,规范经营主体行为。《指导意见》以督促化妆品经营单位落实主体责任为主线,以调动人民群众参与化妆品经营监督积极性为着力点,从深入广泛宣传、落实主体责任,加大监管力度、防控安全风险,持续探索创新、促进规范提升等方面提出17项具体举措。
三是构建化妆品抽样、核查、案件查办工作机制,强化化妆品质量监管。在执行国家化妆品年度监督抽检工作任务的同时,积极部署化妆品省抽工作,创建化妆品抽检工作问题交流群,省局、省院相关人员在线为地市局一线抽样人员答疑解惑,对共性问题实时交流,取得了良好效果。建立完善抽样协查、案件查办、处置工作机制,印发《安徽省化妆品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对化妆品行政处罚裁量权的运用范围、行使条件、裁量幅度和实施种类作了合理细化和分解。
三、强化科普宣传,提高公众安全用妆意识。
自2019年以来,按照国家局要求连续3年持续开展化妆品安全科普宣传周活动,全省各级药品监管部门紧紧围绕科普宣传周主题,以线上线下相结合、省市联动的方式,突出活动主题,通过举办宣传周启动仪式、举办“5.25爱肤日”活动、组织开展实验室开放、生产企业开放、科普大讲堂等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活动,充分调动行业协会、专家、媒体等多方力量参与, 同时,在省局门户网站增设“化妆品安全科普宣传周”专栏,及时反映全省活动动态,宣传化妆品安全科普知识,加大宣传力度,强化宣传效果,努力形成全媒体全覆盖格局。
今年,针对社会关注热点,紧紧围绕“儿童化妆品”主题,强化提升儿童化妆品安全和合理使用的认知水平,并在全省开展科普短视频征集活动,对遴选的优秀科普短视频,积极向国家药监局推荐参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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