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邀专家
为落实省药监局新冠病毒抗原检测试剂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要求,强化新冠病毒抗原检测试剂产品经营环节质量监管,保障产品质量安全,临汾市市场监管局组织对零售药店和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开展监督检查。

4月7日,临汾市局联合尧都区局、开发区分局执法人员前往国药控股山西临汾有限公司、山西国大万民药房临汾彩虹药店,查验新冠病毒抗原检测试剂是否经注册批准并具备合格证明文件,产品说明书是否载明消费者个人自行使用说明,对新冠病毒抗原检测试剂经销商的资质证明,进货查验、销售登记等各个环节记录是否真实、完整,冷链管理是否配备相适应的设施设备,是否满足可追溯要求等进行了详细检查,确保新冠病毒抗原检测试剂产品质量安全有效。
下一步,临汾市局将继续加大对新冠病毒抗原试剂的监管力度,完善监管企业档案,找准监管的关键点和着力点,提高企业主体责任意识和法律意识,建立和完善以岗位为点、以程序为线、以制度为面的风险管理机制,把好质量关,守住安全底线,有效保障新冠病毒抗原检测试剂产品质量安全。
相关推荐
CIO提供以下相关文库下载、合规服务以及线上培训课程学习。
E邀专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