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邀专家
4月12日,国家药监局以视频会议形式召开全国药品监管政策法规工作会议,总结2021年工作,分析当前形势,研究部署2022年工作任务。国家药监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徐景和出席会议并讲话。
省局党组书记、局长田丰在江苏分会场参加会议,并以《完善制度机制 强化执法监督 大力构建新时代药品监管执法格局体系》为题作交流发言。田丰在发言中指出,近年来,省局坚决贯彻国家药监局和省委省政府部署要求,对标新形势下药品监管能力现代化要求,完善制度机制,强化统筹指导,加强执法监督,大力构建新时代药品监管执法格局体系,取得了积极成效。

一、聚力顶层设计,健全制度机制,全力夯实监管执法根基
一是领导重视促支持。江苏省高度重视药品监管执法工作,胡广杰副省长3次对执法工作作出批示,要求忠诚履职尽责,始终主动作为,持续加大依法查处力度,维护市场秩序,保障公众健康安全;省政府出台《关于全面加强药品监管能力建设的若干措施》,明确提出完善行政执法工作体系、健全行刑衔接机制、深化联合执法、加强稽查执法能力建设、强化经费保障和激励机制等具体措施,为进一步做好监管执法工作提供了有力支持。
二是规范执法提质效。制定行政处罚程序规范,明确职能监管处室、检查分局、法制机构与稽查机构的职责分工,细化办案工作流程,有力推动监督检查与稽查执法的融合协同,形成良好执法格局,进一步凸显执法工作导向。出台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则及参考基准、认定尚不影响安全性/有效性的中药饮片指导意见等规定,规范全省药品监管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行使。
三是强化保障激活力。完善全省药品监管执法力量统筹调配使用制度,在全国率先组建省级药品稽查员队伍。建立案件查办专项资金补助机制,综合行政处罚案件质效、投诉举报立案率、移送涉刑案件数量和专案受表扬奖励等方面设定资金分配分级标准,对全省128个市县局进行等级评定,并补助相应资金。
二、聚焦体系构建,强化统筹指导,有效形成监管执法合力
一是重构省市县稽查工作体系。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药品违法案件查办工作的指导意见》,明确省局在全省药品违法案件查办中的统揽指导定位,从思想认识、机制建设、执法协同、保障支持与监督管理5个方面细化稽查工作17项具体要求,推动市县落实案件查办职责。
二是完善全省大案查办体系。制定《重大违法案件组织查办管理办法》,明确大案查办职责分工、启动程序、组织查办程序、人员管理要求和监督保障措施,建立起“省局织网、市局撒网、县局拉网”一体联动、指挥到底的案件查办体系。同时,强化行刑衔接,形成打击违法犯罪合力。2021年,我省重大专案查办工作先后3次获国家药监局通报表扬,并受到省政府领导批示肯定。
三是强化基层督导指导。以“雳剑”专项行动为载体,对市县市场监管部门采取案件查办通报、督察督办、评先推优等措施,强化压力传导与鼓励支持相结合,推动提升案件查办质效。
四是实施稽查示范样本培育。坚持以基层示范点为引领,选取徐州市局、常熟市局分别为市、县级稽查示范培育对象,采取开通指导对接“直通车”、建立检验“绿色通道”、开展专项培训等多种培育措施,有力促进两地案件数量质量实现双提升,以点带面促进全省稽查工作提升。
三、聚焦执法规范,加强执法监督,切实把好监管执法关口
一是实施案件全面审核。省局对所有适用普通程序的行政处罚案件和涉刑移送案件,实行四级审核工作机制,在作出处理决定前一律进行法制审核,确保执法决定合法有效,执法公信力得到较好提升。
二是实施问题分析与提示。在行政复议、被复议、被诉和法制审核中,解决个案的同时,注重分析其中的问题,特别是具有普遍性的问题,及时向执法机构发出提醒提示函,督促指导执法人员完善有关工作,必要时建立相应制度、固化解决方法,实现更加科学的监督指导。
三是实施案件查办全过程管理。制定执法音像记录、听证、法制审核和重大案件集体讨论决定等管理制度,确保办案重点环节运作顺畅高效。发挥评查机制作用,定期组织开展案件评查,梳理解决执法共性问题,以评促改,切实提高执法水平。
田丰表示,下一步,省局将按照国家药监局部署要求,学习借鉴兄弟省市区先进经验,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统筹药品安全和高质量发展,深入实施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审评审批提速增效、药品监管能力提升“三大行动”,全面加强药品监管执法,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省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张春平,相关处室和直属单位、南京市市场监管局负责人等在江苏分会场参加会议。
(政策法规处)
相关推荐
CIO提供以下相关文库下载、合规服务以及线上培训课程学习。
E邀专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