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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医疗器械生产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我局对明德新疆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申请核发《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进行现场检查验收,检查结果符合《医疗器械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相关要求,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10天(2022年4月14日-2022年4月23日),请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监督电话:0991-4336127
地 址:乌鲁木齐新市区西八家户路518号
邮政编码:830002
企业名称 | 明德新疆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 | 李金昭(李金昭) |
生产范围 | 三类:6840体外诊断试剂 |
企业所在地 | 乌鲁木齐市 |
住所 | 新疆乌鲁木齐高新区(新市区)宏扬路西一巷288号生物医药加速器2号厂房103、203、303 |
生产地址 | 新疆乌鲁木齐高新区(新市区)宏扬路西一巷288号生物医药加速器2号厂房103、203、303 |
现场检查日期 | 检查时间:2022年3月31日-4月2日; 复查时间:2022年4月8日 |
现场检查员 | 检查:法如克、秦歌、舍莉萍、杨奕(观摩员); 复查:法如克、舍莉萍 |
备注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2年4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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