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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疫苗管理法》和《食品药品监管总局 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进一步加强疫苗流通监管促进疫苗供应工作的通知》(食药监药化监〔2017〕76号),现就中国医学科学院医学生物学研究所(疫苗生产企业)疫苗委托储存配送信息通告如下:
委托企业名称 | 中国医学科学院医学生物学研究所 |
委托企业注册地址 | 云南省昆明市茭菱路935号 |
委托范围(品名、规格、批准文号) | 1、1.冻干甲型肝炎减毒活疫苗:规格:0.5ml/瓶、批准文号:国药准字S20060007; 2、2.肠道病毒71型灭活疫苗(人二倍体细胞):规格:0.5ml/瓶、批准文号:国药准字S20150016; 3、3. 肠道病毒71型灭活疫苗(人二倍体细胞):规格:0.5ml/支、批准文号:国药准字S20150016; 4、4. Sabin株脊髓灰质炎灭活疫苗(Vero细胞):规格:0.5ml/瓶、批准文号:国药准字S20150002; |
被委托企业名称 | 国药集团新疆新特药业有限公司 |
被委托企业注册地址 | 新疆乌鲁木齐市高新区(新市区)西彩路589号 |
被委托企业仓库地址 | 乌鲁木齐市高新区(新市区)西彩路589号(面积25093平方米,第三方药品物流配送仓库);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安居北路215号(面积8617.29平方米,第三方药品物流配送仓库);库尔勒市天山西路西站4号库(面积1019.35平方米);库尔勒市天山西路西站6号库(面积1019.35平方米) |
委托配送区域 | 全疆 |
委托配送有效期 | 至2024年2月29日 |
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2年4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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