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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4日,省药品监管局稽查局与省公安厅食药环总队召开打击制售假药劣药犯罪重点攻坚工作联席会议,商议全省药监、公安共同打击药品领域违法犯罪工作相关事宜。
会上,与会人员集体学习了新修订的《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危害药品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研究讨论了《贵州省打击药品领域违法犯罪行为执法协作办法(征求意见稿)》,互相通报了各自系统开展药品安全专项打击行动推进情况,商讨了共同打击药品领域违法犯罪的具体措施。随后,省药品监管局稽查局向省公安厅食药环总队通报了多起涉及疫情防控医疗器械、网络销售假药违法犯罪线索。
会议强调,药品安全责任重大、事关人民群众生命健康。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全省药监、公安系统要从政治和全局的高度充分认识维护药品安全的极端重要性、紧迫性,按照公安部、国家药监局部署要求迅速行动,采取坚决有力措施,重拳打击制售假劣药品等犯罪行为,保障全省药品安全形势稳定。二是构建长效机制。以专项打击行动为契机,研究制定公安、药监打击药品领域违法犯罪行为执法协作办法,建立联动执法办公室,健全信息共享、情况通报、案件(线索)移送、案件协作、检验鉴定等工作机制,规范案件(线索)移送程序和标准,畅通合作渠道,形成共同打击药品领域违法犯罪长效机制。三是精准实施打击。针对各地药品违法犯罪新情况新特点,以制假售假、非法添加、网售假药、回收药品、假冒医用防疫物资等为突破口,延伸线索摸排触角,积极收集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影响恶劣、舆论高度关注的药品领域违法犯罪线索。充分发挥药监、公安各自职能作用和专业手段,扎实做好调查取证工作,适时开展集中收网行动,严厉惩处违法犯罪行为,加大曝光力度,在全省形成有力震慑。
会议要求,全省药监、公安系统必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全力以赴开展药品安全专项打击行动,集中侦破一批大案要案,整治一批重点部位,消除一批风险隐患,公布一批典型案例,坚决守护人民群众用药安全,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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