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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药品监管局深入开展药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以来,着力抓好政治引领、制度保障、系统联动、行刑衔接四项举措,有力推动药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开好局起好步。
一是强化政治引领。省药品监管局把药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作为年度工作的“重中之中”,以强烈的政治担当、使命担当和责任担当,统筹抓好全省专项整治行动各项工作。3月中旬,局领导班子成员分别带队对全省9个市(州)开展专项整治督导,详细了解各地专项整治行动开展情况,就监管执法过程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进行深度交流,对各地专项整治行动进行再动员再部署,引领市县快速启动、全面推进。
二是强化制度保障。为提高执法办案效能,省药品监管局提前谋划,年初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药品案件(线索)信息管理及执法联动的通知》,将各地案件(线索)管理纳入考核指标,激励各地拓宽渠道深挖案源。以专项整治行动为契机,全面落实依法行政、依法监管、从严执法,推动出台《贵州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案件有关问题的指导意见》,为专项整治行动提供有力的制度保障。迅速展开《“两高”司法解释》宣贯工作,派出3个组到各市(州)局进行宣讲,确保各级准确把握立法精神,保证法律正确有效实施。
三是强化系统联动。坚持全省专项整治行动“一盘棋”,继续深化药品质量安全风险季度会商机制,推进全省防范化解药品安全风险制度化体系化。推动药品执法机制创新,将“1+2+N执法新模式”试点工作与专项整治行动有机结合,稽查分局常态化驻点督导,开展现场教学、联合办案,共同摸排线索、排查风险,着力构建全省统一指挥、协同高效的执法办案一体化格局。省药品监管局率先成立网络监管专班,强化网络违法线索摸排,利用执法抽检、网络抽检等手段,强化线上线下一体化监管。
四是强化行刑衔接。国家药监局会议召开后,省药品监管局主动与公安厅保持紧密联系。一是同步展开行动,双方派人参与制定各自系统的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共享工作计划及相关资料,确保两个部门的专项行动同步实施、形成合力。二是建立协作机制,继续深化《贵州省药品安全行刑衔接实施办法》成果运用,结合我省实际,研究制定打击药品违法犯罪协作机制。三是加强联合督导。要求各级药监部门和公安机关主动收集和发现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影响恶劣、舆论高度关注的药品领域违法犯罪线索,省药品监管局和省公安厅对一般线索进行督导,对重大线索挂牌督办,形成专项整治行动合力。省药品监管局正依法向公安厅移送多条涉及疫情防控医疗器械、网销药品违法犯罪线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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