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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期的药品、冒牌的化妆品、不合格的医疗器械产品……3月16日,自治区药监局无害化集中销毁了一批假劣药品(包括医疗器械、化妆品)。
自治区市场监管局党组成员、药监局党组书记、局长汤梅出席并讲话,一级巡视员莫合买提·乌斯曼主持,药监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李峰和局机关各处室(局)、直属事业单位负责人参加活动。

据了解,此次销毁按照法定程序开展,委托具有资质的再生资源公司以无害化环保方式依法进行,销毁的是2020年至2021年已过行政诉讼期案件中罚没的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总重约12吨,货值金额410万元。
此次集中销毁活动作为自治区药监局“3·15”系列活动之一,是严厉打击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等违法行为,积极宣传药品安全专项整治成果的一次集中展示。
2021年全区药监部门查办违法案件2516件,罚没款3266.35万元,有力打击了制售假劣药械的违法行为,全年未发生药品安全事件,守住了全区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药品安全风险事件的底线,用实际行动保障了各族群众用药安全。

汤梅表示,药品安全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国家药监局在全国部署开展药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自治区药监局将以药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为契机,严防严管严控药品安全风险,进一步规范药品注册申报和核查,全面强化药品生产过程监督和动态检查。重点加强城乡结合部、农村地区和网售药品隐患整治;持续开展国家集中采购中选药品、放射性药品、含兴奋剂药品、中药饮片(含中药配方颗粒)、医疗机构药械等质量安全专项检查;加大对特殊药品、无菌和植入性医疗器械、儿童及特殊化妆品等高风险产品的监督检查;以网络销售“两品一械”为重点,组织开展“网剑行动”。要把“严”的主基调落实到防控药品安全风险的方方面面,持续加大风险隐患排查化解力度,整肃药品生产经营市场秩序,进一步加大对药品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形成强大震慑力,切实保障各族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身体健康。(马少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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