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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省药监局三分局安排部署开展对辖区内药品零售连锁总部疫情防控工作的督导检查。
一是下发通知要求各连锁企业严格落实省局疫情防控规定,进一步强化主体责任,加强对连锁门店的疫情防控工作管理。严格督促连锁门店定期对经营场所消毒,工作人员戴口罩手套,对进店顾客进行体温检测、查验健康码、并要求其佩戴口罩,提醒顾客在药店内保持安全距离等疫情防控措施落实,做好“四类药品”(包括网络销售药品)销售情况监测及登记上报工作,对“四类药品”要做到实名登记,发热病人“早报告”,全面落实核酸检测“应检尽检”义务,组织工作人员严格按规定参加核酸检测,实时查看连锁企业员工核酸检测情况,发现检测结果阳性的,及时按要求上报。
二是采取“四不两直”,深入药品零售连锁企业和门店进行监督检查。由分管领导带队,采取“四不两直”、明查暗访等方式迅速对辖区内药品零售企业连锁总部和门店落实疫情防控工作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对疫情防控工作进行再部署、再动员、再强化,督促总部切实增强风险意识、底线思维,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厌战情绪、侥幸心理、松劲心态,时刻绷紧疫情防控这根弦,细化防控措施,切实发挥好药店的“哨点”作用,确实把各项工作要求贯彻落实到位,守好药店疫情防控关口,切实维护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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