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许可 广东省
2017年7月,德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综合执法监管部对德州新华鲁抗药业零售连锁有限公司德州新华鲁抗大药房一百六十二连锁店进行日常监督检查时发现,上述药品零售企业存在严重违反《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有关规定,不再符合认证标准,依据《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管理办法》《药品医疗器械飞行检查办法》《山东省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管理办法(试行)》,德州市经经济技术开发区综合执法监管部请示,德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依法收回该企业的《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德州新华鲁抗药业零售连锁有限公司德州新华鲁抗大药房一百六十二连锁店应按规定立即停止药品经营活动。现予以公布。
德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7年7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