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邀专家
2021年,省药监局积极作为、开拓创新,大力推进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体系建设和能力建设。按照年度工作要点,依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化妆品生产经营监督管理办法》等法规规章,制定有效措施,持续推动化妆品不良监测工作取得阶段性实效。

一是建立并完善监测体系。通过组织召开不良反应监测工作会议、阶段性工作推进会以及调研会商等形式,畅通信息交流渠道,完善工作机制。组织监测和监管人员开展业务培训,明确工作重点、基本程序和工作方法,提高监测体系运行能力。制定了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要点,明确了工作目标,将要点进行分解和细化后纳入年度考核指标,推动监测体系持续高效运行。
二是扎实开展哨点医院检查。组织省、市两级监测机构,按照《辽宁省哨点医院监测工作考核实施方案(试行)》的要求,对省内20家化妆品哨点医院监测工作开展检查。现场听取哨点医院对制度建设、工作推进情况、培训宣传和工作创新等方面的汇报。通过问询、交流、查阅等方式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现场考核评估。针对医院监测工作现状、存在问题及工作建议进行调研交流。7月22日,国家局药品评价中心专家参加了我局对中国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沈阳市第七人民医院的现场检查,对我省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给予充分肯定。
三是持续提升分析和处置能力。我局与省认证审评院建立联动联排机制,每季度对不良反应监测数据进行汇总、分析,提出风险管控建议。截至目前,全省通过国家系统数据库上报化妆品不良反应报告3025份,较去年同时期增长29.83%,全面完成百万人口50份报告的年度工作目标。我省不良反应报告数量和质量位居全国前列,并在不良反应分析评价、风险信号发现挖掘、不良反应调查处置及法规宣贯等方面表现突出,受到国家药监局通报表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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