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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医疗器械质量监督管理,保障医疗器械产品质量安全有效,根据《甘肃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21年甘肃省医疗器械质量抽检计划的通知》(甘药监发〔2021〕31号)要求,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对医用防护口罩、医用外科口罩等23个品种的产品283批次进行了质量监督抽检,其中9个批次的产品不符合标准规定,现将抽检结果公告如下:
(一)医用外科口罩4批次,标示生产企业为河南怡众医疗器械有限公司、江西宝塔医疗器械有限公司、宇安(河南)控股有限公司、河南圣士康医疗器械有限公司,涉及无菌不符合标准规定;
(二)一次性使用医用橡胶检查手套1批次,标示生产企业为江苏通达医疗器械有限公司,涉及无菌不符合标准规定;
(三)医用一次性防护服1批次,标示生产企业为河南省新迪医疗器械有限公司,涉及无菌不符合标准规定;
(四)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1批次,标示生产企业为南昌市东海医疗器材有限公司,涉及无菌,口罩带、通气阻力不符合标准规定;
(五)一次性医用口罩1批次,标示生产企业为河南协和医疗器械制品有限公司,涉及无菌不符合标准规定;
(六)医用防护口罩1批次,标示生产企业为河南省富瑞德医疗设备有限公司,涉及无菌不符合标准规定。
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符合标准规定产品,已要求市州市场监管局按照《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等法规规章要求,及时作出行政处理决定并向社会公布。
特此公告。
附件:1.2021年甘肃省医疗器械抽检不符合标准规定的产品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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