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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申请人:浙江瑞瞳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负责人:张帷豪
许可决定书编号:浙药监许予字202132805号
你(单位)于 2021年12月13日提出的科研和教学单位毒性药品购用许可行政许可(受理号:安受202102531)申请,经本局依法审查,符合法定条件和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第三十八条第一款和的规定,决定准予许可。
具体许可内容如下:
2021年12月13日
![科研和教学单位毒性药品购用许可[浙江瑞瞳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科研和教学单位毒性药品购用许可[浙江瑞瞳生物科技有限公司]](https://file.ciopharma.com/ueditor/php/upload/image/20211213/1639388166405703.p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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