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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医疗器械质量监督管理,保障医疗器械产品使用安全有效,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对我省生产、经营、使用环节部分医疗器械产品进行了监督抽检。现将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和处罚等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兰州科达眼镜光学有限责任公司经营的“软性接触镜”标示生产企业“MI GWANG CONTACT LENS CO.,LTD.”(规格型号为Clearcolor 1-day)不合格项目为“总直径的标签、标识”
二、标示为“甘肃康视达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生产的“ 软性接触镜”(规格型号为彩色镜片MC38)不符合标准规定,不合格项目为“光透过滤”。
以上产品相关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已依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了处置,具体处置情况见附件。
附件:不符合标准规定产品处置情况表
甘肃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1年1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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