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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药监局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关于全面加强药品监管能力建设的部署,着力加强体系建设、提升能力素质、规范使用管理,加快推进自治区级职业化专业化药品检查员队伍建设。

一是着力加强体系建设。主动加强沟通与汇报,争取自治区党委编办支持,整合组建内蒙古自治区药品检查中心,作为自治区级职业化专业化药品检查员队伍管理机构,核定事业编制70名,通过公开招考、调入等多种方式补充专业技术人员30名。目前,该中心专业人员占比78.7%,硕士及以上人员占比27.9%,人员编制数量、知识结构较好地满足了当前我区“两品一械”现场检查需要,职业化专业化药品检查员队伍体系初步构建。
二是着力提升能力素质。精心制定药品检查员年度培训计划,以公文和业务基础知识为重点,组织新入职检查培训,突出现场检查技能与廉政教育开展集中封闭培训。同时,采取机关与事业单位人员混编、老检查员与新入职人员搭配的方式,组织开展实战培养。将检查员队伍纳入机关整体培训计划,与业务处人员共同参与各类培训集训,累计培训各类检查员600余人次。
三是着力规范使用管理,制定印发《内蒙古自治区药品检查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从机构和人员、许可检查、常规检查、有因检查、检查结果运用和处置等方面,对全区药品检查工作进行了规范,通过对工作运行、监管业务等制度规定的修订和完善,理顺了运行机制,形成监管合力,达到了“1+1>2”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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