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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湖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湖南省中药配方颗粒备案申报工作流程><湖南省中药配方颗粒质量控制与标准制定技术要求>的通告》(湘药监发〔2021〕15号)和《湖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湖南省中药配方颗粒品种备案有关事宜的通知》(湘药监函〔2021〕75号)要求,经资料审查、现场检查、专家委员会审议,湖南新汇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天地恒一制药股份有限公司、湖南春光九汇现代中药有限公司符合相关要求,同意以上三家企业开展中药配方颗粒品种备案。
特此公示。
湖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1年10月15日
(公开属性: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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