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派医药(重庆)有限公司,(91500112MA6012105A)
主要违法事实:未及时对不合格产品采取预防措施;温湿度超出规定范围,未及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调控。
行政处罚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一百二十六条
处罚内容:警告
做出行政处罚的机关名称:重庆市药品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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