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21年河北省医疗器械监督抽检中,我省卢龙县医院、唐山市第七医院使用的医用一次性防护服、保定市沐林医疗器械销售有限公司经营的医用一次性防护服产品,经检验不符合标准规定,省局已分别责成秦皇岛、唐山、保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进行了查处。
现将上述企业处置结果予以公开。特此公告。
附件:不合格医疗器械产品处置情况表.docx
相关推荐CIO提供以下相关文库下载、合规服务以及线上培训课程学习。
2020年某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医用口罩)体考满分的体系文件+质量记录全套
2026-05-25
2026-05-18
2026-05-15
2026-04-23
2026-04-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