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下列企业的申请及提交的恢复经营专项审计报告和企业严格执行《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的承诺,省局同意将《药品经营许可证》发还给你公司,以恢复药品经营活动。
安徽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1年4月25日
2026-05-29
2026-05-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