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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自治区药监局印发《关于开展含兴奋剂药品生产经营环节专项检查工作方案》,全面安排部署含兴奋剂药品生产专项检查工作。
此次专项检查,根据新疆含兴奋剂药品生产经营情况,压紧压实相关药品生产经营企业主体责任,提高企业法律意识、合规意识,及时消除含兴奋剂药品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风险和隐患,采取针对性措施强化监管,依法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保障公众用药需求,严防含兴奋剂药品流入非法渠道和滥用,进一步规范含兴奋剂药品生产经营秩序,为大型体育赛事成功举办创造良好环境。
此次专项检查采取全面排查和重点检查相结合的方式,以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为重点品种,规范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经营行为,规范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零售行为,规范含兴奋剂药品网络信息发布和交易行为,规范含兴奋剂药品包装标识和说明书,严格蛋白同化制剂和肽类激素进出口审批,严防药品生产过程交叉污染,做到无非法生产经营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行为,净化市场、规范秩序。
专项检查分企业自查、监督检查、督导检查三个阶段进行,重点检查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是否严格落实含兴奋剂药品包装标识和说明书管理相关要求,其标识或说明书上是否有用中文注明“运动员慎用”字样;是否制订了防范交叉污染的制度并落实防范交叉污染的措施,是否严格进行生产设备清洁和清洁验证;是否通过网络违法发布含兴奋剂药品信息和销售此类药品。
期间,自治区药监局将安排检查组对全区含兴奋剂药品生产企业实施全覆盖监督检查,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将依法严肃查处。(翟爱龙 肖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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