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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开办审批公示
根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医疗器械生产监督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经我局依照《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审批操作规范》组织检查。以下企业符合生产企业发证条件,现予以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自2021-04-08始至2021-04-15日止。请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企业名称:台州市椒江明羽眼镜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台州市椒江区葭沚街道广场西路166号(自主申报);
生产地址:;
法定代表人:胡林波;
企业负责人:胡林波
企业名称:台州易视顿眼科门诊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台州市椒江区海门街道解放南路146号、148号、150号(自主申报);
生产地址:;
法定代表人:杨信华;
企业负责人:蒋正伟
浙江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1-04-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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