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局《关于加强药品第三方物流监督管理的通告》(〔2019〕第5号)规定,经资料审核,委托方华源康信(武汉)医药有限公司与受托方河南顺丰医药供应链有限公司按药品第三方物流管理开展药品储存、运输。上述公司应当根据签订的委托质量协议进行药品储存配送。
特此公告。
湖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1年4月1日
2026-05-22
2026-05-21
2026-05-20
2026-05-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