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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综合和规划财务司《关于印发<“堵塞监管漏洞、规范组织实施”执业药师继续教育专项整改方案>的通知》药监人综〔2021〕13号的文件精神,针对执业药师继续教育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为了进一步规范执业药师继续教育工作,实现“管教分离”,着力强化执业药师继续教育质量管理,提升执业药师保障人民群众用药安全水平,结合我省实际,现将贵州省执业药师继续教育施教机构遴选工作公告如下。
一、工作原则
进一步规范我省执业药师继续教育工作,提升执业药师继续教育质量,按照控制数量、严格条件、择优认定的原则,采取公开报名、递交资料、专家评定、公示结果等程序“公开、公平、公正”开展执业药师施教机构遴选,面向社会公开邀请供应商参加遴选活动。
二、项目简介
(一)项目名称:贵州省执业药师继续教育施教机构遴选
(二)发起人:贵州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三)项目概况:认定贵州省辖区内开展执业药师继续教育活动的施教机构,应遵循有效、经济、方便的原则,充分发挥现有医药学教育资源的作用,为执业药师提供更多的选择范围和便利条件,以确保继续教育更加规范,服务质量更加提升,执业药师合法权益更加保障。
(四)入围供应商数量:3-5家。
三、遴选要求
报名参加遴选的施教机构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报名条件
依法成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医学类职业院校、医学类职业教育培训机构,以及具备相应培训资质条件且从事继续教育活动并取得省级药品监管部门资质认定的企业及社会团体。
(二)执业药师继续教育系统的支持和保障
1.远程教育平台有学员端及管理端
(1)执业药师继续教育系统学员端具备便捷的登录方式进入学习,不限制时间,次数。具备稳定的在线学习、考试、判分等功能。
(2)执业药师继续教育系统管理端具备管理人员进行可能选择、设定分数线、学习监控、信息查询、发放打印学分证明等功能。
2.执业药师继续教育系统具有完善的硬件设备和网络资源,能稳定的开展继续教育活动。
3.执业药师继续教育系统具有完善的防挂课、防快进、防作弊、防替考功能。
(三)继续教育学习方式和质量保证
1.执业药师继续教育系统具有相适配的电脑端学习支持和移动端学习支持。
2.严格落实执业药师继续教育学分制要求,确保每年参加不少于90学时的继续教育培训,继续教育内容包括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其中专业科目不少于三分之二。
3.丰富执业药师继续教育形式,采用视频、文档、动画、互动等多类型的课件类型。
4. 执业药师继续教育系统具有同步配套练习题库。
(四)学习环境的技术保障等相应的解决方案。
执业药师继续教育系统具有保障网络系统安全、执业药师继续教育平台数据安全、系统防病毒系统的能力和设备。
(五)完善的客户服务
执业药师继续教育系统具备网络在线、客服电话或QQ群、微信群等人工客服服务。
(六)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违法行为。
2.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四、入围要求
(一)我局遵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在已报名参加遴选的施教机构中,按评分标准从高到低选择前3-5家施教机构。
(二)入围的施教机构综合评分不得低于80分。
(三)报名机构低于3家的,我局取消本次遴选,并重新发布遴选工作公告,报名不足5家施教机构的只选择3家入围。报名超过10家,可选择5家施教机构入围。
五、其他要求
(一)服务要求:在贵州省辖区内开展执业药师继续教育活动,并能承担面授(现场)、网授(远程)等继续教育。
(二)服务内容:按执业药师培训内容完成全部课程。
(三)服务期限:举办2021年度执业药师继续教育。
(四)服务收费:符合贵州省执业药师继续教育合理的收费价格。
(五)服务质量:贵州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可对施教机构的教学质量进行监督。
六、工作程序
本次施教机构遴选工作由贵州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公告,公示时间:2021年3月16日到3月23日,在全国范围内公开遴选。
(一)报名
1.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2021年3月24日到3月26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00至4:00);
3.报名地址:贵州省贵阳市云岩区陕西路123号办公楼三楼302室;
4.报名需现场提交以下密封材料:
(1)《贵州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开遴选2021年度执业药师继续教育施教机构报名表》(附件1);
(2)评审要求提交的其他申报评审材料(附件2)。
5. 拒绝接收的情况: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未密封的文件,发起人将拒绝接收。
(二)现场评审(2021年3月29日)。评审组组成成员:由局领导、机关纪委、人事处、相关业务处室、大专院校、科研单位、生产及经营企业专家组成评审组。评审组对施教机构进行现场评定。参选施教机构负责人向评审组会介绍本机构办学的基本情况并接受提问,评审组根据现场评估、查阅资料,按照统筹兼顾、合理布局、优化资源的原则,对施教机构进行评定,提出建议名单。
(三)确定入围机构、公示(2021年3月31日前)。根据评定情况并结合施教机构继续教育计划,经公开遴选施教机构评审组结合评审材料分值确定拟入选施教机构名单,并将结果在贵州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上公示5个工作日,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四)认定并签订协议(2021年4月10日前)。公示期结束后,根据公开遴选结果及公示情况,最终入围的施教培训机构由贵州省药品监督管理局认定为入围期限内施教机构,并签订委托培训协议。
七、注意事项
(一)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该施教机构的遴选资格:
1.施教机构法人代表或授权委托代理人不能按时参加遴选会的;
2.遴选资料未按照要求提供的;
3.参加遴选会的施教机构代表不遵守会场纪律的;
4.存在私自转让施教资质等其他违法行为的。
(二)遴选评审地点另行通知。届时请报名参加遴选的培训机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按时出席遴选会。
八、联系方式
(一)报名联系人:陈锦,联系电话:0851-86807192
(二)监督电话:机关纪委,0851-86810760
附件:1.贵州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开遴选2021年度执业药师继续教育施教机构报名表
2.贵州省药品监督管理局2021年度执业药师继续教育公开遴选施教机构评审表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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