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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全面落实药品监管“四个最严”要求,进一步加强对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中选药品的质量监管,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用药安全,2020 年7月以来,玉溪市市场监管局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经营使用国家集采中选药品的有关零售企业、医疗机构的监督检查。
要求中选药品的配送单位及有关医疗机构、零售企业按照专项检查的重点内容严格开展自查,从对中选药品中标企业采购情况、药品配送运输情况、经营使用中选药品质量管理情况等方面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对可能影响药品质量风险进行风险评估、原因分析、制定整改措施进行严格整改,确保中选药品质量安全。同时,采取飞行检查、日常监督检查和专项检查相结合的检查方式,对药品流通使用环节加强监管,对零售药店落实《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进行监督检查,严厉打击非法“收购”及零售药店违法购进中选药品行为,督促零售药店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对使用中选药品的医疗机构开展检查,加强医疗机构的药品规范化管理。
专项检查期间,全市各级市场监督管理局共出动执法车辆192辆次,执法人员 967人次,检查各级各类医疗机构614家次,零售药店838家次。截至目前,辖区内经营使用国家集采中选药品的有关零售企业、医疗机构尚未发现有关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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