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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药品流通环节监管,进一步规范药品流通秩序,今年以来,省药监局相继部署开展了特殊药品、中药饮片、网售药品、药品零售连锁总部等专项检查。
按照省局的要求部署,稽查四处组织全处执法力量,对辖区内8家药品批发企业和14家药品零售连锁总部进行了全覆盖监督检查。对重点企业全面核查执行《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及质量管理体系建立运行情况,对重点品种全面核查供应商审核、进货渠道、采购验收、往来财务情况,对重点领域全面核查上下游经营企业资质、销售票据一致性、统一采购配送及追溯体系建立等情况,共发现并监督企业整改缺陷问题74个,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9份,向企业主要负责人发出告诫信6封,立案处罚12家,消除风险隐患36个。
为巩固专项检查工作成果,稽查四处组织辖区22家药品批发和零售连锁经营企业召开“药品流通领域专项检查工作总结通报暨警示告诫会议”,总结通报了专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处理情况,要求企业切实落实药品安全主体责任,全面加强质量管理,有效防范药品安全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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