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迪康医药有限公司,销售劣药中药饮片“甘草(甘草片)”、“独活”案,
主要违法事实:销售的标示生产单位为四川固康药业有限责任公司、批号为190603的中药饮片“甘草(甘草片)”,标示生产单位为四川翼方中药饮片有限公司、批号为190801的中药饮片“独活”,经检验,检验结果均为含量测定不符合规定。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处罚种类: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2015年第二次修正)第七十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第四项、《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2019年修订)第七十五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