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医疗器械使用质量监督管理办法》等法规、规章规定,2020年11月16日-11月25日,省药监局组织检查组对省内部分医疗器械使用单位进行了飞行检查,现将检查情况通告如下:
一、本次飞行检查共检查医疗器械使用单位24家(见附件)。
二、检查发现的缺陷问题已全部移交所属辖区市级市场监管部门,要求其督促医疗器械使用单位立即整改,及时消除风险隐患,同时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从严从快查处。并要求其以此为契机,加强日常监管,确保医疗器械质量安全有效。
附件:医疗器械使用单位飞行检查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