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疑问、问专家
提问
E邀专家
为推进药品零售综合治理工作,全面落实药品经营企业主体责任,保障人民群众用药安全,12月2日,省药监局四分局分别召集了烟台市所有药品零售连锁总部、辖区内监督检查发现问题较多的批发和连锁总部,召开药品经营主体责任约谈会议,共有66家药品经营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和质量负责人参加了约谈。
会上通报了今年以来监督检查过程中发现的主要问题,进一步阐明药品零售连锁总部和药品批发企业的药品经营主体责任。四分局副局长朱国南针对企业如何落实药品经营主体责任,提出了三项具体工作要求和建议。一是要求企业切实增强药品质量安全意识和风险意识,既要主动而为,又要做好自律。二是要求企业对会上通报的问题,有针对性地进行隐患排查,开展一次全面的自查自纠行动。这些问题将作为下步监督检查的重点内容,一旦发现将依法查处。三是要求企业以这次约谈为契机,查漏补缺,建立健全企业质量管理体系。加强质量管理培训,增强企业全员质量安全和风险意识,切实保障药品经营质量安全。
E邀专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