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邀专家

《药品经营许可证》变更备注说明:
1、现将以上企业的变更申请,予以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各利害关系人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限内提供相关书面证明材料实名反馈我局。联系电话:028-86912503。
2、以上企业《药品经营许可证》变更事项由企业所在地市(州)市场监管局安排实施,(成都市局联系地址:致民东路6号1509,电话:63907576;广安市局联系地址:广安区建安南路208号,电话:2351180;宜宾市局联系地址:叙州区南岸街道利民路24号,电话:2223061;眉山市局联系地址:东坡区湖滨路中2段130号,电话:38239332;乐山市局联系地址:龙游路北段289号,电话:2108480。)现场核查按照《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现场检查指导原则(修订稿)》(食药监药化监〔2016〕160号)开展,检查人员需在现场核查方案(报告)签署明确的现场检查意见。
3、申请《药品经营许可证》变更的现场检查报告、整改报告(加盖市、州局公章)原件,邮寄或现场交件至:成都市青羊区草市街2号省政务中心6楼28号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窗口。邮寄选择EMS或顺丰,信封上注明“《药品经营许可证》变更检查报告”。
E邀专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