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我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药品、医疗器械及化妆品监管领域行政处罚裁量权的行使,我局起草了《辽宁省药品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定(征求意见稿)》和《辽宁省药品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药品、化妆品)》(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请社会各界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并结合实际,提出修改意见,于2020年12月3日前将书面意见反馈我局。
联系人:王军 电话:31607019
邮箱:33267663@qq.com
2026-05-29
2026-05-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