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邀专家
为进一步落实药品零售连锁企业主体责任,规范企业经营行为,提升企业质量管理水平,防范化解药品安全风险,11月10日,省药监局组织盘锦地区药品零售连锁企业召开集体约谈会,盘锦地区10家药品零售连锁总部法定代表人及质量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议通报了年初以来对药品零售连锁总部开展日常监督检查和风险评估检查发现的7个方面的80余项风险隐患问题以及违法违规案件查处情况,要求各零售连锁总部要举一反三,不断增强法律意识,持续提升药品经营质量管理水平。
一是要牢固树立法治思维,全面落实药品安全主体责任,严格依法经营;二是要强化质量管理体系建设,对照药品GSP要求逐项开展自查整改,实施规范化管理;三是要配齐专业人员,加强法规业务培训,提升人员素质,落实岗位职责;四是要严格按标准完善设施设备,加大硬件设施设备改造和投入,建立与本企业药品经营品种、规模相适应的配套硬件体系;五是要加强渠道合法性管理,严格供应商和销售渠道审核管理,严把药品“进出关”;六是要加强重点品种、重要环节管理,严格麻醉药品、精神药品、中药饮片以及冷链药品管理,切实把重点品种管严、把关键环节管住;七是要认真落实“七统一”要求,加强门店管理,严格执行“退热药”和“处方药”销售相关规定,做到销售有记录、药品有去向、风险有追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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