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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规范药品网络销售活动,严厉打击药品网络销售违法违规行为,根据《辽宁省开展药品网络销售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安排部署,省药监局稽查一处采取三项措施,积极推进药品网络销售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
一是建立报备制度。要求开展药品网络销售或展示业务的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药品生产企业、药品批发企业、药品零售连锁企业填写备案表,报备企业名称、自建网站名称、网址、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标号、网络销售药品品种目录等内容,全面摸清企业情况,并对基本信息实施动态管理。
二是“线上”收集线索和“线下”调查处置相结合。根据在监测系统中查找出的线索,监管人员第一时间到企业现场核实情况,通过网上查询、线下销售系统核对、询问谈话等程序对有关线索进行深挖细查,查处违法行为,防范安全风险。
三是强化日常管控。把日常监管与专项整治相结合,对有网络销售和展示行为的企业加大检查力度,按照“线上线下一致”原则,抽查有关品种的来源及流向,并向企业宣贯相关法律法规,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规范经营行为。
截至目前,已检查开展药品网络销售或展示业务的药品生产、药品批发和零售连锁企业44家,并对3家连锁门店开展延伸检查,监督企业整改问题5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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