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其《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规定,经我局依照《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管理办法》组织现场检查和审核,以下十五家企业符合《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规定的内容,现予以公告,请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监督电话(传真):0851-86810760(局纪检监察室)
0851-86832300(局药品化妆品流通监管处)
通讯地址:贵州省人民政府大院5号楼7层
邮政编码:550004
2026-05-27
2026-05-15
2026-05-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