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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药品零售连锁经营监督管理办法》2022年5月1日起实施

文档简介:第一条 为规范药品零售连锁企业经营行为,确保药品质量,保障公众用药安全,促进药品零售连锁产业规模化、集约化、高质量发展,依据《药品管理法》及其实施条例、《药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等法律法规,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广东省辖区内药品零售连锁经营许可和监督管理活动,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核发连锁企业(总部)《药品经营许可证》,组织县级以上承担药品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以下称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开展监督检查工作;县级以上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核发药品零售
专家名称: 山药
更新日期:2022-03-31
类别:药品/政策法规/法律法规
页数:1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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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用岗位:药品质量负责人
应用地区: 广东省
法规依据: 《药品管理法》《药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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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广东省 药品零售连锁经营监督管理办法》的 通知 粤药监规药二〔 2022 〕 1 号 各地级以上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广东省药品零售连锁经营监督管理办法》于 2022 年 1 月 13 日经省药品 监督管理局局务会审议通过,并经广东省司法厅审查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 照执行。 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2 年 3 月 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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