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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馈意见表(格式)   

文档简介:为进一步做好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工作,国家药监局组织对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发布的《关于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有关事项的公告》(2014年第26号)进行修订。请填写反馈意见表(格式见附件2),于2022年3月31日前反馈至电子邮箱:ylqxzc@sina.cn。邮件主题请注明“备案公告反馈意见”。
专家名称: 山丹
更新日期:2022-03-03
类别:医疗器械/政策法规/法律法规
页数:1页
应用岗位:医疗器械备案注册
应用地区: 全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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