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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药品上市后变更管理实施细则(试行)》2022年2月1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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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简介:本实施细则适用于浙江省内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以下简称持有人)和药品生产企业药品上市后变更沟通交流、生产场地变更、变更备案、变更报告管理及上市后变更监督管理。
专家名称: 山药 山药
更新日期:2021-12-23
文档页数:17页
文档类别:药品/政策法规/法律法规
应用岗位: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
应用地区: 浙江省
法规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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