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分类 附件5 列入免于临床评价医疗器械目录 产品对比说明技术指导原则

附件5 列入免于临床评价医疗器械目录 产品对比说明技术指导原则

文档简介:本指导原则适用于列入《免于临床评价医疗器械目录》(以下简称《目录》)的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注册时的对比说明,不适用于按医疗器械管理的体外诊断试剂。对比说明指开展申报产品与《目录》所述产品等同性论证的过程。
专家名称: 山药
更新日期:2021-09-29
类别:医疗器械/政策法规/法律法规
页数: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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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用岗位:医疗器械注册
应用地区: 全国
法规依据: 《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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