VIP套餐
本指导原则适用于《医疗器械分类目录》中使用液体试剂以分光光度法对各种样本进行定性和/或定量分析的生化分析仪。本指导原则不包括具有诊断、统计功能软件的生化分析仪。生化分析仪与其它检测模块(如电解质、血气等)组合存在的产品可参照本指导原则中适用部分。
文书类别:医疗器械/文件依据/技术指导 文书页数:19页 更新时间:2024-06-17
应用地区:全国 应用岗位:生化分析仪 法规依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
服务号
订阅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