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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指导原则适用于有创型血糖仪的产品注册。本指导原则范围不包含微创型血糖仪、无创型血糖仪、持续葡萄糖监测系统和将血糖检测模块嵌入移动设备的血糖仪产品;通过内置蓝牙、Wi-Fi、红外等模块实现与移动端传输的血糖仪依然适用于本原则。
文书类别:医疗器械/文件依据/技术指导 文书页数:27页 更新时间:2024-06-17
应用地区:全国 应用岗位:血糖仪 法规依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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