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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指导原则所称的义齿制作用合金属于《医疗器械分类目录》中17-06-01义齿用金属材料及制品,管理类别为Ⅱ类。本指导原则不适用于牙科增材制造用合金粉末、牙科银汞合金。
文书类别:医疗器械/文件依据/征求意见稿 文书页数:13页 更新时间:2023-04-26
应用地区:全国 应用岗位:义齿制作用合金产品注册 法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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