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发期间安全性更新报告要求及管理规定》(公开征求意见稿)

《药品注册管理办法》 要求申请人在获准开展临床试验后,应当定期向国家局药品审评中心提交研发期间安全性更新报告(以下简称“DSUR”)。为规范DSUR的编写与递交,药品审评中心制定本管理规范。

文书类别:药品/文件依据/征求意见稿 文书页数:9页 更新时间:2022-05-07

应用地区:全国 应用岗位:DSUR 法规依据:《药品注册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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