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关于进一步明确化妆品注册备案有关执行问题的函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关于进一步明确化妆品注册备案有关执行问题的函 (食药监药化管便函[2014]7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关于调整化妆品注册备案管理有关事宜的通告》(总局2013年第10号通告,以下简称《通告》)已由总局发布,针对省局执行中反映的一些具体操作问题,经研究,提出以下意见:

文书类别:化妆品/文件依据/工作文件 文书页数:页 更新时间:2020-05-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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