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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次提问
我公司同时拥有《药品经营许可证》《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经营方式均为批发,是否可以用同一套人员同任药品和器械的相同岗位。
CIO在线-茯苓的回答:

您好,感谢您关注CIO在线平台!

根据《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第二十三条“从事质量管理、验收工作的人员应当在职在岗,不得兼职其他业务工作。”并且医疗器械相关法律法规无明确规定,可以理解为,除质量管理岗位、验收员外,其他岗位均可用相同员工,但是需要同时满足药品、医疗器械法律法规对于该岗位的学历、专业等资质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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