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根据《进口药材管理办法(2019年5月16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9号公布)》第六条的要求:“首次进口药材,应当按照本办法规定取得进口药材批件后,向口岸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办理备案。”进口药材单位首次进口药材,应首先通过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的信息系统填写进口药材申请表,并向所在地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送相关资料,申请进口药材批件;取得批件后,再向口岸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进行备案。
GSP
GSP
GSP
GSP
GSP
本文档为质量风险审核表,适用于药品批发企业搭建/优化经营质量管理体系,保障企...
本文档为药品追溯管理制度文件,内容包含经营全过程管理、数据上传专员岗位职责求...
全面梳理各省药品委托生产政策,内容涵盖MAH制度、审批流程优化及监管策略,为...
聚焦于医药合规研究,为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保健食品企业及从业者提供行业最...
本文档为门店间药品调剂记录,适用于药品经营连锁门店搭建/优化经营质量管理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