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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次提问
随货同行单上要求把“收货地址”写上,但是实际经营过程中发现客户提供的收货地址与其注册仓库地址不符,审核该客户的资质是合格,款也是从对公帐户打过来的。请问在这种情况下,我们企业是否可以对其供货?
CIO在线-鸭跖草的回答:
不可以,如果客户是属于批发企业、零售连锁企业,随货同行单的收货地址应是企业经营许可证上的仓库地址,不可以是注册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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