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IO专家-元参
9月1日下午,千呼万唤的《药品网络销售监督管理办法》终于出台。本文最大亮点是,明确从事药品网络销售的主体,为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或者药品经营企业。也就是说,零售药店(无连锁性质的单体药店)也可以开展网售药业务了。
一、从事网络销售药品的企业应具备哪些条件?
1、必须是线下实体药品企业。
2、有《药品经营许可证》且网售药品在《药品经营许可证》的经营范围内
附:如果在自建网站上展示销售药品,需要有《药品互联网信息服务资格证》。
二、网售药品需要注意什么?
1、经过报备:药品网络销售企业为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或者药品批发企业的,应当向所在地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药品网络销售企业为药品零售企业的,应当向所在地市县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报告内容:企业名称、网站名称、应用程序名称、IP地址、域名、药品生产许可证或者药品经营许可证等信息。
2、在网站首页或经营主页面的显著位置,公示《药品经营许可证》。
3、“毒、麻、精、放、易制毒、血制”等不得在网络上销售。具体名单可关注药监局后续发布的的网售药品负面清单。
4、处方药网络销售实行实名制,药店需配置药师或者其他药学技术人员,审核处方真实性。强调“先方后审”,未经处方审核,不得提供销售服务。
5、不得违反规定以买药品赠药品、买商品赠药品等方式向个人赠送处方药、甲类非处方药。
6、药品配送行为应当符合药品数量、运输距离、运输时间、温湿度要求等情况,选择适宜的运输工具和设施设备等要求。委托配送的,应当对受托企业的质量管理体系进行审核,与受托企业签订质量协议。
7、建立对应的质量管理体系制度。
三、相对实体药店,网上药店有什么优势?
1、从线下开拓线上,扩大经营市场,改变单一经营模式。医药电商销售的增长势不可挡,越来越多的药店也更加关注和倾向医药电商渠道的布局。2020年新冠疫情发生后,不少原本习惯线下消费的消费者,选择使用医药平台买药,加速了医药电商的崛起,药店业务迎来了巨量增长。
2、管理相对简单化,更清晰。比如该《办法》提到,“药品网络销售企业应当完整保存供货企业资质文件、电子交易等记录。销售处方药的药品网络零售企业还应当保存处方、在线药学服务等记录”。第三方平台可以统一储存和管理记录,为入驻的药品网络销售企业自行保存数据提供便利,让药店管理更方便。
3、网上销售处方药“破冰”。该《办法》对网售处方药提出许多严格的要求,另一个角度来看也就是“处方药可以通过网络销售”。随着网售药政策开放、处方外流和电子处方流转的不断探索,处方药网络销售将出现爆发式增长,各大药企会争先抢占市场,形成激烈竞争。
4、网上售药流程简化。一是该《办法》明确药品经营企业可从事药品网络销售,零售药店可凭借《药品经营许可证》入驻淘宝、美团、京东等第三方平台,无需《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二是网络销售药品无需进行审批,只需向相应部门备案即可,单体药店向所在地市县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对单体药店来说,此时不顺势加入医药电商市场,更待何时?
该办法出台后,各大第三方网售药平台将会修改药店入驻资质,届时零售单体药店可凭借《药品经营许可证》入驻。但是,即便网售药准入门槛降低,网售药活动仍受到强力监管。企业在从事互联网销售的管理上仍要合法合规经营,如果不合规,可能面临5万-10万不等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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