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药监局关于永城市科技试验厂飞行检查情况的通告》(2020年第53号),河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责令该企业评估医用胶产品安全风险。该企业按要求对有可能存在安全隐患的产品进行主动召回。
特此通告。
附件:1.永城市科技试验厂对医用胶主动召回
2.医疗器械召回事件报告表
2020年10月10日
附件1
永城市科技试验厂对医用胶主动召回
永城市科技试验厂报告,根据国家药监局飞行检查发现问题,企业按要求评估医用胶产品安全风险,对有可能存在安全隐患的产品进行主动召回。召回级别为三级。涉及产品的型号、规格及批次等详细信息见《医疗器械召回事件报告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