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邀专家

为确保新制定的《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贯彻实施,进一步提升化妆品依法监管水平, 8月11日,在2020年全省药品监管法治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省药监局对《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进行了培训。省局党组书记、局长贠亚明出席会议,化妆品监管处处长王秀萍授课。
《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于2020年1月3日经国务院第77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为深入领会新条例立法精神和重点内容,准确把握监管理念及监管制度的创新和调整,培训从修订背景、立法思路、核心内容、制度体系和显著特点五个方面对《条例》进行系统全面的解读。
化妆品是满足广大人民群众对美的需求的消费品,直接作用于人体,其质量关系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条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充分体现了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四个最严”和“放管服”改革的要求,以立法助推改革,以法治推进化妆品监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将在加强化妆品监管、保证化妆品质量安全、保障消费者健康、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
《条例》坚持风险治理、全程治理、责任治理、社会共治的原则,按照化妆品产业特点和发展的客观规律,进一步简政放权,优化产业发展环境,改进产品、原料的管理制度;同时,强化企业的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加强化妆品生产经营全过程管理,加大对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严惩重处违法行为。《条例》创新设立了注册人备案人、产品安全评估、安全风险监测与评价、不良反应监测与评价、功效宣称管理等多项制度,设计完善了信用惩戒、责任约谈、信息公开等机制,对化妆品注册和备案、生产经营、上市后监管及法律责任作出了全面规定。《条例》全面涵盖风险、责任、体系和能力,通过良好的制度设计,最大限度地实现风险的全面防控、责任的全面落实、体系的全面推进和能力的全面提升。《条例》在化妆品监管制度设计上体现“新、简、严、实”的特点,明确企业主体责任,促进产业创新发展,科学规范监管行为,营造安全健康的用妆环境和良好的市场发展环境。
2020年是《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颁布实施的开局之年,也是化妆品监管工作的关键之年,要充分把握难得的历史机遇,落实“四个最严”总要求,转变监管理念,落实监管制度,加强学习宣传,强化监管执法,确保《条例》贯彻实施,推动我省化妆品产业实现高质量发展。
各市市场监管局、综改示范区市场监管局、市辖区内各城区市场监管局主要负责人,分管法治工作的局领导以及法规科负责同志、化妆品监管有关人员在各分会场参加视频培训。省局各处室、各直属事业单位负责同志在主会场参加培训。
E邀专家
